等你来吻我

等你来吻我

小红莫迟 著 现代言情 2026-03-03 更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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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书文,童茉 主角
fanqie 来源
《等你来吻我》内容精彩,“小红莫迟”写作功底很厉害,很多故事情节充满惊喜,郑书文童茉更是拥有超高的人气,总之这是一本很棒的作品,《等你来吻我》内容概括:

精彩试读


,这是最坏的天气。,断断续续一直下到星期天清晨。雨不大,是那种细密缠绵的梅雨,却足以把整个世界泡得透透的。玉山大学校园里的梧桐树吸饱了水分,叶子沉甸甸地低垂着,像一个个疲惫的头颅。水泥路上的积水反射着灰白色的天光,偶尔有学生骑车经过,车轮碾过水面,溅起一串细碎的水花。,泥土吸饱了水分,变成深褐色的黏稠物质,一脚踩下去能陷进去半个鞋面。球场边缘的草地上,水珠在草叶上颤抖,像无数细小的珍珠。幽蓝的光芒从稍远处的林间穿透过来——那是雨后的天光透过**的空气形成的特殊色调,冷冽而迷离,像某种不祥的预兆。,铁质的门框冰凉,透过薄薄的外套传递到她的肩膀。场地上没有人踢球,这在意料之中。每次下雨后,球场就不能用,基本没有草皮——或者说,有草的地方都被雨水泡烂了,没草的地方全是泥浆。整个球场像是刚被犁过的田地,坑坑洼洼,积水成潭。,里面是白色T恤,下身是一条青色的踩**,脚上是白色运动鞋。这身打扮在灰色的天气里显得格外鲜艳,像是刻意要对抗这阴沉的世界。她的头发扎成一个高马尾,发梢还有些**,是早晨出门时沾上的雨水。有一双明亮的眼睛,黑白分明,眼尾微微上翘,笑起来有股美目盼兮的滋味。齿如*犀,整齐洁白,上唇有一颗几乎看不见的小痣,在她说话时会轻轻颤动。,是学校旁边农民的,用一道生锈的铁栅栏和学校隔开。站在球场上对鱼池可以一览无余——水面在雨后显得格外宽阔,泛着铅灰色的光,几片荷叶漂浮着,像绿色的孤岛。偶尔有鱼跃出水面,发出“噗通”的声响,在寂静的空气中格外清晰。同学们在课余时间常常在这里看风景,尽管那边没有什么让人流连忘返的景点,但相较于枯燥的课堂要好得多。看鱼,看荷叶,看远处农舍升起的炊烟,看天空飞过的鸟群——这些都是免费的娱乐。,有双杠、单杠和秋千架。秋千架约五米高,锈迹斑斑的铁架在雨水中显得更加沧桑。有四个秋千位,座板是木质的,已经被磨得光滑发亮,铁链上缠绕着塑料藤蔓,是去年女生节时同学们装饰的,现在塑料叶子已经褪色,有些已经断裂,在风中微微晃动。。雨后的阳光总算从云层缝隙里漏出来几缕,不算热烈,但足够驱散一些阴霾。光线斜斜地照在球场上,把积水照得闪闪发亮。空气里有泥土的腥味,有青草的涩味,还有远处食堂飘来的淡淡煤烟味。
童茉看着郑书文从大礼堂的斜坡上走下来。他今天穿着白色衬衫和深蓝色长裤,手里拿着一串钥匙,走路的姿势有些疲惫,肩膀微微下垂。雨后的阳光照在他身上,在他身后拖出一道长长的影子。

这是个才华横溢的学长,童茉早就知道。校刊总编辑,校广播台负责人,学校团委***——实际上就是学生中的老大,因为团委**是老师担任的,很多具体工作都是郑书文在做。他今年大三,比童茉高两届。童茉暗暗喜欢郑书文很久了,从去年新生入学教育时,他作为学生代表发言开始。那天的郑书文站在大礼堂的***,声音清朗,眼神坚定,讲到理想时整个人都在发光。有才华的男生在那个年代特别容易被青睐,当然,在现在也一样,只要有才华谁不喜欢?童茉在心里这样想着,嘴角不自觉地上扬。

看到郑书文到球场了,童茉暗自兴奋。她本来只是在这里发呆,没想到会遇见他。为了吸引他的注意,她从球门柱离开,朝郑书文走去。踩在泥泞的地面上,她尽量选择干燥的地方,但还是有几脚踩进了泥水里,白色运动鞋的鞋面沾上了褐色的泥点。

“你好!”童茉面对着郑书文,尽量让自已的声音听起来自然。

郑书文抬起头,似乎愣了一下,然后点点头:“你好!没回去?”他的声音有些沙哑,眼睛里布满血丝。

“爸妈在外面打工,回去也没人。”童茉说,心里有些紧张。这是她第一次单独和郑书文说话,以前只是在集体场合远远看过他。

“有什么事可以找我,是90级吧?”郑书文问,语气礼貌但疏离。他显然不记得她,这让她有些失望。

“对,90级中文系的。”童茉赶紧说,“我叫童茉,童话的童,***的茉。”她希望他能记住她的名字。

童茉。”郑书文重复了一遍,点点头,“好名字。我有点事,先走了。”他指了指球场,示意自已还有工作。

寒暄了几句,童茉还没有来得及多说什么,两人就分开了。郑书文没有想太多,这样打招呼的同学很多——他是学生干部,经常有同学找他办事或者咨询问题,他早就习惯了。他根本没在意这个穿着红色外套的学妹有什么特别之处,更没注意到她眼神里的热切和期待。

两人错身的一瞬间,童茉偷偷看了郑书文几眼。恰到好处的体格,不算高大但足够挺拔;一双明亮犹如奔腾的骏马永远有方向有目标的眼睛,此刻虽然有些疲惫,但依然清澈;嘴唇紧抿,下颌线分明。他整个人像一条河流,表面平静,但仔细体味,你会洞晓底下涌动的生机;像一缕晨曦,在日光沐浴下,仔细品尝,能尝到真实的、复杂的味道。

他有一种不大理会的脚步——不是傲慢,而是一种沉浸在自已世界里的专注。这种专注却润物无声地为她带来希望,让她觉得只要跟着这样的步伐,就能走到某个光明的所在。他的脸庞有些瘦削,颧骨突出,皮肤是那种缺乏阳光的苍白,但里面有精彩的细节:微微蹙起的眉头,紧抿的嘴角,偶尔快速眨动的眼睛。这些细节组合在一起,仿佛惊涛骇浪中行驶平稳的小船,表面镇定,底下暗流汹涌。

巨浪袭来,童茉迷失在狂风中了,只待暴雨来临。她站在原地,看着郑书文的背影渐渐远去,心里涌起一阵复杂的情绪——有失落,有不甘,还有更强烈的想要靠近的冲动。她知道自已是飞蛾,而郑书文是那团火,明知危险,却还是想要扑上去。

郑书文还不认识她,并没有注意到童茉不一样的眼神。此刻的他其实脸色苍白,眼底有浓重的阴影。一条细细的、蓝光幽幽的细绳穿挂在他的手心,是那种地摊上常见的塑料绳,已经有些磨损。手心里是连着的一串钥匙——办公室的、劳动工具室的、广播台的,还有他自已宿舍的,沉甸甸的一串,在手心里硌出红色的印痕。

昨天,忙着这一期的校刊,郑书文几乎一晚上没睡。搞完家教回来已是九点多,又忙着写刊首寄语。这是每期校刊最重要的一篇文章,代表刊物的立场和风格。他写了好几个版本都不满意——太严肃了显得刻板,太活泼了又不够庄重,要在两者之间找到平衡点,还要符合当前的**氛围。他改了又改,烟抽了半包——是从钟旻浩那儿要的,他不抽烟,但压力大时会抽一两支。凌晨三点多,总算定下来一个勉强满意的版本。现在头还在隐隐作痛,是睡眠不足和烟酒过量的后遗症。

体育室主任熊老师要他看看足球场的积水,不行的话组织同学明天处理一下。熊老师是个退伍**,做事雷厉风行,最看不得工作拖拉。郑书文不敢怠慢,一早就来了。

童茉看着郑书文在足球场转了一圈,不明白他在看什么,内心却有些跃动。她看见他时而蹲下身查看地面的积水,时而用脚试探泥土的黏稠度,时而抬头看天空判断天气。他的动作专业而专注,完全沉浸在工作中,丝毫没有注意到不远处有一双眼睛正紧紧追随着他。

“得找个机会认识认识他。”童茉在心里暗暗决定。她想起自已投给校刊的三篇稿子,不知道郑书文有没有看到。如果能通过稿件和他有更多的交流,那该多好。她甚至幻想过,郑书文看到她的文章,惊为天人,主动来找她谈话。但这个幻想至今没有实现。

郑书文看了一圈,眉头皱得更紧了。球场的情况比他想象的更糟——低洼处积水深达十几厘米,泥土松软得像沼泽,这样的场地至少要晒两天才能用。他摇摇头,往大礼堂方向上去了,准备去办公室写个情况报告。

童茉知道今天是郑书文值日,这个星期也就没有回去——虽然回家也是一个人,父母在广东打工,家里只有奶奶。但往常她还是会回去陪奶奶,这次却鬼使神差地留了下来。眼看郑书文走了,百无聊赖下,童茉走向了秋千架。

秋千架在雨后显得格外冷清。铁链上挂着水珠,座板湿漉漉的。童茉用纸巾擦了擦,坐了上去。她双脚蹬地,秋千开始前后晃荡。起初幅度很小,渐渐大了起来,铁链发出“嘎吱嘎吱”的声响,在空旷的球场上回荡。

球场上并无多少同学。星期天总是人少,作为一个市里专科学校,学生大多来自玉山市及下辖的六县一区,最远的是游水县,坐车也就一个多小时。每到周末,本地学生都回家了,就剩不了多少留校的。童茉若有所思,秋千不停地来回摆动,越来越高。风在耳边呼啸,红色外套的下摆飞扬起来,像一面小小的旗帜。

正前方球场对面有几位同学坐在一起,远远看去好像在交谈着什么。还有一对男女同学在东南角走走停停,女生撑着伞,男生低头说着什么,两人挨得很近,说不定关系不一般吧。童茉边摇动着秋千,边不断四面张望。她并不是为了谈一场恋爱——至少她自已这样认为。她只是想多接触郑书文,因为向校刊投了三份稿子的缘故吧,反正就是想认识他,也想能进入校广播电台,就是做个播音员也好。如果能经常和郑书文一起工作,那该多好。

头上的马尾有节奏地上下翻飞,像钟摆。今天穿的青色踩**包裹着修长的腿,长长的细腿一会儿蹬直,一会儿弯曲,配合着秋千的节奏。上身红色的薄外套在雨后初晴的早晨特别耀眼,像一团火焰在空中飞舞。

郑书文在团委办公室,坐在那张老旧的三屉桌前。桌上堆满了稿件,像一座小山。窗外的光线透过积满灰尘的玻璃照进来,在桌面上投下斑驳的光影。他揉了揉太阳穴,翻开下一份稿件。

这是各班同学的来稿,初来的90级同学反而投稿积极些——新生总是充满热情,对大学生活有着无限的憧憬和表达欲。高年级的学生要么忙于学业,要么忙于前途,投稿的热情渐渐消退。

他看到一个熟悉的名字:童茉。对了,刚才球场上的那个女生,好像说她叫童茉。他翻了翻,发现这个童茉投了三篇稿件。一篇叫《他和她》,一篇叫《女生宿舍》,还有一篇是诗歌《五月的雨》。他先翻开《他和她》。

文章写得很细腻,是两个青梅竹**故事。男孩叫柳盟,女孩叫刘梦,从名字到感觉都那么相似,发音几乎一样。两人从小一起长大,互相关心,互相鼓励,一起步入大学学堂。到高中时,已经是要天天看得见对方才有学习的劲头。文章里写了很多细节:柳盟总是帮刘梦提热水瓶,刘梦总是给柳盟带早饭;下雨时两人共用一把伞,伞总是偏向刘梦那边,柳盟的肩膀总是湿的;高考前夜,两人在操场上走了很久,什么都没说,又好像什么都说了。

文章写得很有诗意,情感真挚而克制。郑书文不知读了多少遍,每一遍都能发现新的细节。但他知道,这篇文章不能在校刊上发表。校刊虽然是学生刊物,但也有严格的**标准——这种描写朦胧爱情的文章,过于“小资情调”,不符合主流价值观。从内心来说,郑书文非常喜欢这篇文章,他能感受到文字里那种纯净而美好的情感。但校刊受阅读范围的局限,并不能发表这样的文章。他叹了口气,在稿件右上角用红笔写下“不采用”三个字,又在旁边注明了理由:“情感表达过于个人化,建议修改后投文学类刊物。”

他又翻开童茉的另一篇文章《女生宿舍》。这篇文章有八千多字,是关于女生宿舍的一个调查报告。童茉显然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,文章结构严谨,资料详实。她写了女生宿舍里千奇百怪的事情:有为男生争风吃醋的,有比着叫男生提热水的,有打赌让喜欢的男生请看电影的;也写了女生们的独立和自强——有的在外面打零工,有的在学校食堂勤工俭学,有的熬夜学习准备考研。

文章写得很生动,人物形象鲜明,语言活泼。郑书文边看边点头,这篇稿子质量很高,完全可以采用。但问题是太长了——八千多字,需要差不多十个版面,一期校刊计划仅仅六十个版面。如果采用这篇,其他很多稿件就排不上了。

他想缩短一些发表,毕竟内容确实有价值。可是,今天星期日,他联系不上童茉。自已贸然动笔修改必然不好——这是对作者的不尊重,也容易曲解原意。郑书文又从头看起,实在不知如何是好。明天要定稿了,还来得及吗?

郑书文思虑着,他想明天一定要找到童茉。90A22班童茉郑书文看了看署名,在心里默念了几遍。他忽然想起刚才在球场上,那个穿红色外套的女生说过,她叫童茉,90级中文系的。原来就是她。这个认知让他的心情有些复杂——刚才他对她那么敷衍,现在却要主动去找她谈稿件的事。

他合上稿件,看了看墙上的挂钟,上午十点半。窗外又飘起了细雨,细细密密的,像雾。他想起球场的情况报告还没写,熊老师下午就要。他摇摇头,强迫自已集中精神。

写完报告,已经十一点多了。郑书文关上办公室的门,想再去足球场看看。反正闲着也是闲着,又去劳动室拿了一把铁锹,想去把太低的地方弄弄,也许晒一天明天就好了呢。劳动室在地下室,阴暗潮湿,散发着霉味和铁锈味。他在墙上找到了铁锹,木柄已经有些腐朽,铁锹头生着红锈。他掂了掂,不算太重。

走出大礼堂,雨又停了。天空依然是铅灰色的,云层很低,压得人喘不过气。操场上空荡荡的,只有几个学生在匆匆走过。郑书文提着铁锹往球场走去,铁锹头拖在地上,发出“刺啦刺啦”的声响。

还没有到足球场,就看见足球场上聚集了许多同学,一起围在秋千架旁。人群有些骚动,有人在喊,有人在跑。距离太远,听不清具体内容,但那种慌乱的气氛像电流一样传过来。郑书文心里一紧,加快了脚步。

“掉下来了!快叫老师!有没有医生?”断断续续的呼喊声传来。郑书文一阵紧张,手心冒汗。

“出什么事了?”他大声问,但没有人回答。所有人都围在秋千架周围,形成一个密不透风的圆圈。

郑书文快速冲向操场,铁锹被他扔在路边。“让一让,让一让!”他推搡开人群,力气很大,有几个同学被他推得踉跄。但他顾不得了。

挤进人群中心的瞬间,郑书文的呼吸停滞了。

红色上衣,青色踩脚裤,白色运动鞋!是童茉。她躺在泥泞的地面上,身体扭曲成一个不自然的角度。一条腿绞在秋千架的铁链上——铁链缠绕着她的小腿,紧紧勒进肉里,皮肤已经发紫;另一条腿在秋千架下面耷拉着,脚踝以一个奇怪的角度弯曲。两条腿形成上下结构,像是被暴力扭曲的玩偶。

童茉的口中有白沫,脸色惨白如纸,处于昏迷状态。她的眼睛半睁着,瞳孔散大,没有焦距。最触目惊心的是她的下身——腹股沟处渗出了大量血液,染红了青色的踩**。血液不像生理期的血液那样暗红,而是鲜红的、黏稠的,明显多了许多。腹股沟显然被撕裂了,裤子的布料已经被血浸透,紧贴在皮肤上,透出底下模糊一片的皮肉,透着恐怖的景象。

郑书文的大脑有几秒钟的空白。他听到周围的声音——同学们的惊呼、议论、慌乱——但那些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的,模糊而不真实。他的眼睛只盯着地上那个红色的身影,盯着那片不断扩大的血迹。

然后,本能接管了一切。

他拨开最后几个挡在前面的同学,蹲下身,小心翼翼地把童茉从秋千架上抱下来。秋千的铁链缠绕得很紧,他不得不小心地解开,手指碰到冰冷的铁链,碰到童茉冰凉的皮肤。他的动作尽可能轻柔,但童茉的身体还是因为移动而抽搐了一下,口中又涌出一股白沫。

郑书文焦急地擦掉童茉嘴上的白沫,用自已的衣袖。衣袖很快湿了,黏糊糊的。童茉下身的血液弥漫在腹股沟周围,还在不断渗出。泥土混合着血液,形成暗红色的泥浆。

郑书文什么也顾不得了。他迅速脱下自已的白色衬衣——那是他唯一一件像样的衬衣,是考上大学时母亲卖了家里两只鸡给他买的。扣子被他用力扯开,有两颗崩飞了,掉进泥水里。他把衬衣叠成方块,包住童茉渗血的部位,用袖子紧紧扎住。白色衬衣瞬间被鲜血浸透,变成了刺目的红色,血液还在不断渗出,很快浸透了第二层。

“叫救护车!快叫救护车!”他抬头大喊。

“已经叫了!”一个女生带着哭腔回答。

“谁有车?学校的车呢?”

“王师傅去开了!马上就来!”

时间变得异常缓慢。每一秒都像一年那么长。郑书文跪在泥水里,一手托着童茉的头,一手紧紧按着伤口。他能感觉到血液透过衬衣,沾湿了他的手掌,温热而黏稠。童茉的身体在轻微抽搐,呼吸微弱而急促。她的眼睛依然半睁着,但里面没有意识,像是两个空洞的黑色玻璃球。

周围聚集的人越来越多,议论声、惊呼声、哭泣声混杂在一起。有人拿来毯子盖在童茉身上,有人试图帮忙但不知该做什么。郑书文什么也听不见,他的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童茉身上,集中在手掌下那个不断渗出温热血液的伤口。

不知道过了多久——也许是三分钟,也许是三十分钟——他听到了汽车引擎的声音。

“车来了!车来了!”

人群分开一条路。学校那辆破旧的吉普车开了过来,停在球场边缘。驾驶员王师傅跳下车,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,脸色严肃。

“快!抬上来!”王师傅打开后车门。

郑书文想把童茉抱起来,但发现自已的手臂在发抖。他深吸一口气,用尽全力把童茉抱起。童茉的身体比他想象的更轻,像一片羽毛,但又异常沉重。他踉跄着走向吉普车,每一步都踩在泥水里,溅起褐色的泥浆。

王师傅帮忙把童茉放进后座。郑书文跟着爬上车,让童茉的头枕在自已腿上。他一只手依然紧紧按着伤口,另一只手护住她的头,防止车辆颠簸时撞到。

“坐稳了!”王师傅发动汽车,吉普车发出轰鸣,驶出球场。

车子在校园里快速行驶,颠簸得很厉害。郑书文紧紧抱着童茉,能感觉到她的生命正在一点点流逝。她的呼吸越来越微弱,身体越来越冷。鲜血还在不断渗出,已经浸透了他的裤子,黏糊糊地贴在皮肤上。

“快一点!再快一点!”郑书文对着前座喊,声音嘶哑。

王师傅没有回答,但车速明显加快了。吉普车冲出校门,汇入街道的车流。雨又开始下,细密的雨点打在挡风玻璃上,雨刷器左右摆动,发出单调的“嘎吱”声。

郑书文低头看着童茉。她的脸在昏暗的车厢里显得更加苍白,嘴唇已经失去血色。她的马尾辫散了,黑发凌乱地贴在脸颊和额头上。她还是个孩子,才十九岁,刚上大一。郑书文想起她的稿件,《他和她》里那些细腻的情感,《女生宿舍》里那些生动的描写。她是个有才华的女生,应该有光明的未来。

而现在,她躺在这里,生命垂危。

这一刻,郑书文什么也没有想——没有想自已的赤膊上身,没有想自已满手的鲜血,没有想这诡异的局面。他甚至没有意识到,这是他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触摸到一个十九岁少女的身体,而且是在这么敏感的部位。所有的羞耻、尴尬、社会规范,在这一刻都消失了。只剩下最原始的本能:救人。

他紧紧地捂着伤口,紧紧地捂着,仿佛只要捂得够紧,就能把生命捂回去。他的手掌能感觉到童茉微弱的脉搏,一下,又一下,像风中残烛,随时可能熄灭。

车子驶过玉山市的街道。街道两旁的店铺在雨中显得模糊不清,行人都撑着伞,匆匆走过。没有人知道这辆破旧的吉普车里正在上演一场生死时速。

郑书文的汗珠大颗大颗地滴落,混合着雨水和血水,流淌在他赤膊的上身。他的肌肉紧绷,每一根神经都绷到了极限。他能听到自已的心跳,沉重而急促,像是要跳出胸腔。

惨白的日光透过云层和车窗照进来,把车厢里的一切都照得清清楚楚:童茉苍白的脸,浸透鲜血的衬衣,郑书文焦灼的表情。这一刻,时间静止了。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——引擎声、雨声、街上的喧嚣——只剩下两个生命的搏斗:一个在流逝,一个在拼命挽留。

郑书文想起了很多事。想起了自已小时候生病,母亲整夜不睡守在床边;想起了妹妹发烧,他背着妹妹跑了几里路去卫生所;想起了高中时一个同学打球摔断腿,大家轮流背着他去医院。生命如此脆弱,又如此顽强。

“坚持住,童茉。”他低声说,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,“坚持住。”

童茉的眼睫毛颤动了一下,但眼睛依然没有聚焦。

吉普车终于冲进了医院的大门。王师傅一个急刹车,车子停在急诊部门口。车门被打开,几个穿白大褂的医生和护士已经等在那里。

“快!担架!”

郑书文配合着医护人员把童茉抬上担架。他的手臂已经麻木了,但依然保持着按压伤口的姿势,直到护士接手。鲜红的衬衣已经被血浸透得看不出原来的颜色。

担架被迅速推进急诊室。郑书文想跟进去,被一个护士拦住:“家属在外面等。”

“我不是家属,我是她同学。”郑书文说。

“那也在外面等。”

急诊室的门关上了。门上方的红灯亮起,“抢救中”三个字刺眼而冰冷。

郑书文站在门外,浑身是血,赤膊着上身。他低头看着自已的手,手掌上全是干涸和新鲜的血迹,手指因为长时间用力按压而僵硬。他的白色衬衣已经彻底毁了,变成了一块血红的破布。

走廊里很安静,只有远处传来的脚步声和说话声。消毒水的味道弥漫在空气中,混合着血腥味。郑书文靠着墙慢慢滑坐到地上,背贴着冰凉的瓷砖。

他的大脑终于开始运转。刚才的一切像一场噩梦,但手上的血迹告诉他,那不是梦。童茉从秋千上摔下来了,伤得很重,流了很多血。她会死吗?这个念头让他打了个寒颤。

他想起今天早上,童茉主动跟他打招呼。他那么敷衍地回应了她。如果当时他多问几句,多聊一会儿,也许她就不会去荡秋千,也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。这个想法像一根针,扎进他心里。

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。走廊里的时钟滴答作响,每一秒都敲打在他的神经上。偶尔有医生护士匆匆走过,没有人看他一眼——在医院里,浑身是血的人并不少见。

不知过了多久,急诊室的门开了。一个医生走出来,摘下口罩,脸上写满疲惫。

“谁是童茉的家属?”医生问。

郑书文猛地站起来:“我是她同学。她怎么样了?”

医生看了他一眼,目光在他身上的血迹上停留了一秒。“病人失血过多,需要紧急输血。另外,腹股沟撕裂严重,需要手术。她的腿也有骨折。”医生顿了顿,“你们学校能联系上她的家属吗?手术需要签字。”

“她父母在外地打工,家里只有奶奶。”郑书文说,“我可以试试联系。”

“尽快。”医生说,“病人情况很危险,不能拖。”他又看了郑书文一眼,“你身上也有很多血,需要处理一下吗?”

郑书文摇摇头:“我没事,都是她的血。”

医生点点头,转身回了急诊室。门再次关上。

郑书文站在原地,感到一阵眩晕。他需要联系学校,需要找到童茉的家人,需要做很多事。但他的大脑一片混乱,不知道从哪里开始。

他低头看着自已。赤膊的上身,沾满血迹的长裤,像个从战场上逃回来的伤兵。他突然感到一阵寒冷,不是身体上的冷,是心里的冷。

走廊尽头的窗户外面,雨还在下。天空是铅灰色的,像一块沉重的铁板,压在每个人的头顶。

郑书文深吸一口气,强迫自已冷静下来。他需要去找电话,需要通知学校领导,需要想办法联系童茉的家人。他迈开脚步,踩在医院光滑的地板上,每一步都留下一个淡淡的血脚印。

他不知道童茉能不能挺过来。他不知道这件事会有什么后果。他不知道自已的生活会因此发生什么改变。

他只知道,此刻,他必须做点什么。为了那个躺在抢救室里的十九岁女孩,为了那个写出《他和她》的、有着明亮眼睛的学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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